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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关于征集汽车流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6-01-167

重庆市汽车商业协会作为商务领域汽车流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单位,现协助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征集汽车流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项目,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联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消费品标准提质升级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家扩大汽车消费、规范汽车流通领域的系列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汽车流通行业标准体系,增强标准有效供给,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汽车流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覆盖汽车(含商用车)购买、使用全生命周期,申报项目应聚焦行业发展痛点和政策导向重点,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满足市场迫切需求,范围包括:

(一)服务标准

1.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模式、数字化营销等相关服务标准;

2.汽车出口相关服务标准;

3.汽车零配件及用品的销售、售后、施工等相关服务标准;

4.汽车金融与保险、延保等相关服务标准;

5.汽车出行、租车、休闲娱乐相关服务标准。

(二)基础与服务保障类标准

分类与编码、信息披露、合规性审核、技术要求、从业人员技能等级与行为规范、行业统计指标、数据共享、数字化服务平台、汽车园区或渠道网络运营与服务、新能源汽车回收、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等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熟悉申报领域产业发展现状、技术趋势、市场需求及现有标准情况,具有相关业务实践或研究基础;

具备标准研制所需的人力(需指定固定参编人员)、技术、经费等资源保障能力和意愿,能按时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团体标准申报单位无资质限制,中小企业可以联合申报。

(二)项目核心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聚焦行业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服务对象;

具备一定行业共识基础,避免与现有标准重复,可填补标准空白或替代落后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应突出公益性和通用性,团标项目应体现市场需求导向和创新引领性,可快速转化应用。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

1.标准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主要技术内容、预期效益等,详见附件一);

2.标准草案(可选,已有草案的同步提交)。

(二)提交要求

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Word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按“标准申报:标准类型+标准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条理清晰,未按要求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 逊

联系电话:010-88515906转1233

电子邮箱:linxun@cada.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世纪经贸大厦A座23层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标准工作部


附件:《标准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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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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